储亦张律师

储亦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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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涉外纠纷,刑事案件,劳动纠纷

《精英律师》法律问题分析之离婚篇

来源:储亦张律师
发布时间: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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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剧《精英律师》热播。虽然该剧呈现的法律知识确实存在一些不准确的地方,但是从普法的角度讲,电视剧引起的话题热点实实在在地拉近了受众与法律之间的距离。通过对电视剧中法律问题的讨论、点评,抑或是纠错,可以让大家对平时不太知道、甚至存在误解的问题有更清晰的了解。

该剧逐渐接近尾声,选取一些剧中与大家生活比较相关的法律问题,给《精英律师》“找找碴”,也给大家普普法。

      本篇,先聊聊与离婚相关的话题。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主角罗槟,其姐姐(罗琦)与其好友(冀遇)婚后育有一女小安,之后离婚。原本冀遇可以正常探视小安,但因冀遇找到女友,以及冀遇母亲对小安说了“爸爸给你找了一个新妈妈”这样的话语,导致罗琦十分不满,拒绝冀遇探视,从而引发了抚养权纠纷。

剧中呈现了以下几个法律点:

(一)探视权中止问题

根据《婚姻法》三十条规定,离婚后,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基于此,罗槟的助理戴曦给罗琦出主意:以冀遇患有抑郁症,存在精神问题,不利于女儿身心健康为由,拒绝冀遇探望。这个建议显然是相当不靠谱的。

首先,冀遇虽然得过抑郁症,但已基本康复,也无证据证明冀遇的抑郁症对女儿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中止探望必须由法院做出。罗琦如果想中止冀遇探望,须向法院提出诉请,而不是私自拒绝探视。

实践中,探望权的中止事由一般为下列情形:

1、探望权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

2、探望权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与他人接触或有传染可能的疾病。

3、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的;

4、挑唆子女与直接扶养人关系从而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和直接抚养人的抚养权的。

(二)抚养权变更问题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剧中,罗琦拒绝冀遇探望,并且将孩子转移、藏匿的行为从一定程度上给了冀遇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其他正当理由”,上述行为在法律上对罗琦是不利的。

(三)更改子女姓氏问题

      剧中,罗琦背着前夫冀遇将女儿的名字从“冀小安”改为“罗小安”。生活中,这恐怕是无法实现的。

根据《最高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和《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

因此,离婚后单方更改子女姓氏,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即使变更了,另一方也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

从剧情来看,罗槟作为律师对于此次纠纷的前期处理存在不当。由于掺杂了感情因素,当事人无法接受正确的法律建议,而律师又执着于和解,导致矛盾冲突不断升级。若不是在“亲情主旋律”和“主角光环”的庇护,冀遇和罗琦真的闹上法庭,结局极有可能对罗琦非常不利。

在此多说一句,在家事纠纷中掺杂着很多感情因素,聘请律师的一大优势就是帮助当事人摈除感情的干扰,争取最大的利益。因此建议在处理家事纠纷中,聘请一个与当事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律师。否则,一旦掺杂情感因素,即使如罗槟这样的“精英律师”,也差点搞砸。

二、婚前协议问题

      剧中罗槟的同事何赛称自己给姐姐起草了一个“特别特别特别牛”的婚前协议,大致意思是:双方婚后,无论何时、何理由以及何人提出,双方所有的财产,不管是婚前的还是婚后的,都归其姐姐何璧所有。

      这份婚前协议看似完美地保护了何璧的利益,然而实际上,该份婚前协议极有可能是无效的。

首先,我国法律目前对婚前协议的效力并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上海地区对于婚前协议的内容采取的是参考的态度。(参见《徐某、顾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6】沪0110民初3319号、《徐某与顾某某离婚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6】沪02民终7190号)。

其次,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此条,婚前协议中对于离婚后财产划分的约定并非一定能够生效。

第三,我们来说说“净身出户”的问题。实践中,“净身出户”往往与“忠诚协议”联系在一起,即某一方出轨,就必须“净身出户”。此类附忠诚义务的“净身出户”协议是否有效存在争议,但实践中通常法院会不予支持。而何赛拟定的这份婚前协议,是一份未附生效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举重以明轻,就更应当被认定为无效了。

从上面两点分析来看,《精英律师》中对于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权等的法律观点并不完全准确。鉴于电视剧对受众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误导,建议此类以法律为主题的电视剧在片头或片尾还是要加上一句提醒词:“本片所述法律观点并非专业观点,请观众谨慎参考”。

事实上,在这个网络、媒体发达的年代,除了电视剧,大家还会从各种各样的渠道了解到一些法律知识,由于咨询内容本身不全面、不精准也好,由于受众自身的理解偏差也好,通过这些渠道获取的法律知识往往不靠谱。况且,生活是无限多样的,事实、证据一丝一毫的不同,可能在法律上就要做出完全不同的评价。因此,当大家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建议大家还是要咨询专业的律师,不要轻易用自己朴素的法律观来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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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储亦张
  • 执业律所: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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